
没意义还幼稚。 这么些年,我学着照顾人,学着变温和,乖巧,懂事,不作……一点都不像我。 父母,朋友,公司同事,路过的小朋友,甚至路人,都以为我病了。 这几个月来,在长辈,同辈哪里听过最多的话就是——你是个男的,要学着振作。有很多人来安慰我,有的时候我自己也想,是不是只要时间足够,我就也能忘掉他了? 回顾这几年的我自己,不由的想起高中时,那个在球场上连冠,在操场上飞驰,有时和其他男生勾肩搭背,有时又和同班的女生玩闹。那种自在,在他出现,再在不经意间喜欢上后,便悄声匿迹了。 我本就不是个安静,爱看文学类小说,爱去图书馆,博物馆这些地方的人。我爱闹腾,喜欢热闹。 可他并不喜欢。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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